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原为昆明市公证处,始建于1956年,于前身为昆明市公证处,于2007年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取“明礼诚信”之意,正式更名为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在6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处经历行政体制、司法体制和事业单位体制的更替,在此过程中完成了公证工作从行政职能领域带社会服务领域的过渡,确立了一切业务应为客户排忧解难、增值助益的基本理念和服务目标。
近年来,在昆明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处以提供满足社会需求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为己任,谨遵公证有用性、可行性基本原则,践行公证为民的理念,积极开拓服务领域,研究并发布新的服务理论,拓展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致力于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非诉讼法律服务机构,主要业务集中于不动产、商事、家事法律服务领域,主要业务手段包括出具具有法定效力的公证文书和提供具有社会价值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目前,全处共有八个业务部门,六个中后台管理部门,在职员工200余人。在未来的发展历程中,明信人将始终秉承“以人为本,以法为准”的处训,始终致力于持续地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透明、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绝不辜负每一位客户基于信任而给予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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